自治区农广校关于做好农牧民职业教育
学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农播教20166号
各盟市农广校:
对农牧民开展职业教育是农广校生存和发展的核心任务。2010年以来我区各级农广校承担了大量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技术培训、创业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等任务,这些培训仅仅停留在“培训”的层面,没有提升到“教育”的层面,没有上升到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队伍“培育”的层面。2013年,我区一部分基层农广校承担新型职业农牧民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任务,在农牧民中探索了职业教育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6年我区绝大部分基层农广校承担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等项目。事实上,我们在实施农牧民教育过程中已在开展职业教育,但是在学员管理上尚未按照职业教育的要求进行登记管理。我们需要从学员的管理入手,把学员管理贯穿到学员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过程中,通过学员管理推动农牧民职业教育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办理学员入学手续
从办理入学手续开始,加强学员学习信息确认、学员录取等管理工作。
(一)旗县农广校从培养对象库遴选学员,根据任务要求推荐学员,分别参加新型职业农牧民、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其他培训项目的学习。旗县农广校向学员发放《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民职业教育学习确认函》(附件1),确定农牧民学员是否愿意参加学习,农牧民学员确认参加学习后,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民职业教育录取通知书》(附件2);若承担上级实施的教育培训任务,则同时将确认学员名单上报盟市农广校。
(二)盟市农广校根据任务条件审核确认学员名单并报送自治区农广校,自治区农广校审查确认后录取为职业教育学员,组织盟市农广校向学员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民职业教育录取通知书》,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民职业教育录取花名册》(附件3),做好入学手续。
(三)2015级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学员要补齐入学手续。
二、做好学员学习档案建立与管理
(一)建立学员学习档案
承担任务的农广校要及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民职业教育学员学习记载表》(附件4),建立学员学习档案。
(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向参训学员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教育培训证书》,及时记载每次培训的地点、班次、时间、内容(课程)、学时数、考核评价结果。
(三)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承担任务的农广校要做好教学档案管理。需存档的教学档案包括:
1.教育培训文书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及本校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批复、规定、制度等文件(永久保存);
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和总结(永久保存);
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
教育培训文书档案按学年建档、保管。
2.教育培训业务档案管理(短期保存)
主要内容有: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表;
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教材征订单);
学员考试考核的答卷,各门课程的学员成绩记载表;
学员实践课考核情况记载表;
学员签到名单;
教师教案或课件;
学员学习的心得、体会、课堂作业;
教育培训过程中的信息宣传、图片、影像资料(永久保存);
教育培训业务档案按专业、班级建档。
3.学员学籍档案管理(永久保存)
主要内容有:
学员录取花名册;
学员登记表;
学员实践课考核考评表等资料;
毕业学员花名册。
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短期保存)
主要内容有:
学员对教师的测评记录;
有关教育培训质量、业务水平的考核考评材料。
四、有关要求
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盟市《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6年农牧民职业教育录取花名册》报自治区农广校教育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明和
电 话:0471-6652305,13948416466
邮 箱:ngxzyd@163.com
附件:1.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民学员学习确认函 附件1(6号).doc
2.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民职业教育录取通知书附件2(6号).doc
3.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级农牧民职业教育录取花名册附件3(6号).doc
4.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级农牧民职业教育学员教育培训登记表附件4(6号).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16年10月12日